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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管辖是什么意思

协议管辖是什么意思

协议管辖,也称为合意管辖或约定管辖,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之后,通过协商一致,约定由特定法院来管辖他们之间的纠纷。这种管辖方式允许当事人自主选择他们认为最便利或最公正的法院来解决争议,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如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以下是协议管辖的几个关键要素:

1. 当事人合意 :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同意选择某个法院进行管辖。

2. 选择范围 :通常可以选择的法院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

3. 书面形式 :管辖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存在,可以是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是单独的书面协议。

4. 单一选择 :当事人必须从上述地点中选择一个作为管辖法院,不能选择多个。

5. 合法性 :协议管辖不能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协议管辖在国际民事诉讼中尤为重要,因为它允许当事人选择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国家的法院进行诉讼,有助于确定国际民事管辖权和适用的实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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